签证类型:旅游签证
有效期限:按申请
停留期限:按申请
入境次数:多次
所需材料:
材料类型 | 所需材料 | 材料要求 |
基本材料 | 签证申请表(原件) | •完整填写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
护照(原件) |
•有效期需至少6个月或以上(从所申请签证有效期最后一天算起) •护照至少有2页供使用的签证空白页 •如有旧护照必须全部提供。(旧版护照尾页需持照人亲笔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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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原件) | •3张 近6个月内拍摄的白底两寸(3.5cm*4.5cm)相片。 | |
身份证(复印件) | •申请者本人身份证身份证在有效期 | |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
•申请人本人整本户口本信息 •如是集体户口,提供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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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 | •保险需覆盖所有申根国家保险投保总额至少为30000欧元能够涵盖由于医疗或紧急医疗原因/紧急住院治疗而导致的遣返费用 | |
资金证明 | 资金材料 |
•本人名下的工资卡银行对账单或工资存折原件,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银行流水账单需有本人姓名以及加盖银行业务章;(如有,必须提供) •如没有工资卡(工资存折)或工资账单余额不足5万,请提供本人名下其他活期流水账单,需有最近6个月记录,经常使用,余额5万元或以上,近期不能有突然大笔金额存入 •如本人名下活期资金不足5万,请提供配偶名下活期资金证明作为辅助。 |
其他材料 | 暂住证 |
•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或者护照签发地不属于该领区时,需提供该资料,签发需超过6个月 •如果没有暂住证/居住证,请提供派出所开具的暂住证明原件,显示居住时间需超过6个月。 |
结婚证 |
•如已婚,请提供结婚证 •如离异请提供离婚证复印件或法院调解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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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预订单 | •需为确认的往返机票机票应该在签证颁发后付款 | |
可选材料 | 资产材料(复印件) | •房产证复印件汽车行驶证复印件 |
在职人员 |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须有最新年检,加盖单位公章 |
证明信 |
•请用工作单位正式信头纸打印 •公司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 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 •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 •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 •行程目的 •公司为申请人保留职位 •费用承担方以及准假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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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退休证 | •原件或者复印件都可以 |
学生 | 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 | •准假证明(在校证明)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
资金证明 |
•与父母双方同行,可提供本人名下或父母对账单)存款证明 •与父母一方同行,可提供本人名下或同去一方的存款证明) •对账单父母双方都不同行,则需要提供本人名下或者父母一方的出资证明及存款证明)对账单)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三方亲属关系公证并认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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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以及未成年人 | 委托书 | •18岁以下:与父母一方出行,不去的一方出具委托书公证并认证。 |
自由职业 | 收入证明 |
•无业人员或家庭主妇需提供配偶/父母/子女提供的承担出行费用的说明 •出资人所在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所在公司为企业单位)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清晰复印件(所在公司为事业单位)并加盖公司公章。 •如夫妻,请提供婚姻关系公证加认证。 •如其他亲属,需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加认证。 |
居住证明 | •无业人员或家庭主妇需提供街道或物业开具的居住证明 |
特别提示:
您在北京/广州/深圳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的申请将会送往捷克北京驻华大使馆进行审理;您在上海/杭州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的申请将会送往捷克上海总领事馆进行审理;您在成都/重庆/昆明签证申请中心递交的申请将会送往捷克成都总领事管进行申请。
这个时期可以在特定情况下的扩展,特别是当有进一步的审查的必要性时,例如,当你被要求去面试或者提交的其他文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