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克共和国卫生部发布了一项保护性措施,指示捷克共和国驻北京大使馆,捷克共和国驻上海总领事馆,捷克共和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和捷克共和国驻香港总领事馆,以上不接受签证和居留许可的申请,并且包括签证签发在内不进行处理亦不对其做出决定。
捷克共和国公民家庭成员的短期申根签证申请不受此项措施的限制。鉴于捷克签证申请中心目前已关闭,我们建议申请人--希望直接在捷克共和国驻北京大使馆申请短期签证的欧盟公民家庭成员,请发邮件至大使馆领事及签证处预约:visa_beijing@mzv.cz并等待回复确认。
同样,根据保护措施,捷克内政部会暂停对上述外交使团提交的申请进行决策。
该保护措施在另行通知前保持有效。
捷克公民的领事服务保持不变。建议捷克公民首先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大使馆领事和签证处办公室安排预约。
感谢您的理解。